立林联合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主题活动,与宪法同行
2021-12-03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引导党员时刻不忘自己的“第一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工作氛围,立林联合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于立林物联网产业基地,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宪法学习活动。

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李志勇,政治部主任沈洪波,专职检委会委员岳金富,立林党总支书记钟建华以及双方党员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陈弘为大家介绍了宪法的性质与主要内容。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法律是鲜活的生命,而非僵化的规则。陈检察官还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话讲述了宪法与我们一生的关系。在陈检察官深入浅出、妙趣横生的专业讲解下,大家深刻的感受到了法律就鲜活地出现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宪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进一步坚定了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的信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早在2019年,集美区检察院就与集美区工商联签订《关于加强沟通协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协议书,并成立“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驻工商联检察联络站”,立足检察监督,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立足区域特色,提升服务效能。

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立林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企业建设相结合,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矛盾、化解风险。在立林钱天良的带领下,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和同事们参观了立林物联网产业基地,对立林法治建企的观念和把法治思维融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环节的做法表示了高度的认可和赞赏。

本次活动,有效提高了立林员工的法制意识。今后,立林将持续开展面向全体员工的普法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促进业法融合,在法治环境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